各投标人:
中国蚌埠传感谷(宁波蚌埠微电子产业园)二期(器件孵化中试厂房)EPC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B2022ZFGCZ127重1),招标人为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各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
疑问一:因为监理业务手册,全国只有个别省份才有,好多省份都是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应该只认可带有五大责任主体盖章的竣工证明资料才予以认可。监理业务手册只有建设单位盖章,证明不了项目是否正式合格竣工验收完毕。因此请招标单位给予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二:企业业绩及监理业绩中厂房主要用于生产太阳能电池或精密电子软件,是否认定为电子工程厂房?如监理业务手册和竣工验收报告不能体现上述范围的,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回复:上述主要用于生产太阳能电池或精密电子软件的厂房业绩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电子工程厂房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即电子工程是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16.3条备注第1、2、3款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及电子系统工程。如监理业务手册和竣工验收报告不能体现上述范围的,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可以作为厂房中有电子工程的认可依据。
疑问三:(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 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优秀监理工程师”是否认可?(2)“以各级建设监理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是否可以修改为“以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四:1、招标文件P4“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请问“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可以作为竣工记录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五:招标文件P29“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即可。”我公司因上海疫情,2022年3月、4月没有缴纳社保,是否可以承诺补缴?
回复:考虑到疫情地区的实际情况,人员社保补缴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参与本项目。
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