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文化馆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B2022WHGCZ1031),招标人为五河县文化馆、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回复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4页2.1企业要求中(2)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以及2.2项目经理要求中(2)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请问,以上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为展厅展馆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答:可以,但所提供展厅展馆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须为装饰装修项目,且装饰装修施工金额不低于250万元,如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137页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未全部显示,能否提供下完整的表格格式?
答:详见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
3、在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暂估价内容不明确,请明确具体内容。
答:详见装饰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2)专业工程暂估价。
4、在该项目清单编制答疑中,第二项:该工程成品家具,是否指“家具采购”项全部清单?
答:该工程成品家具包含“家具采购”项全部清单,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在该项目清单编制答疑中,第五项:“全息玻璃专业厂家深化”清单中没有明确?
答:此项已包含在智能化清单中,详见智能化清单。
6、计算基础中“其它项目费2” 费用多少?
答:其他项目费2为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县文化馆、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