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2WHCGY099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委托运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五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新闸北路
3.中标金额:7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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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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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五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委托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五河县境内14个乡镇及农林场站等,供水工程:包括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中继加氯站以及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供水服务设施;五河县境内14个乡镇及农林场站等供水管理到入户水表;委托运营费用包含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中继加氯站以及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的运营电费、药剂费、化验费、人工费、管理费、管网维修养护费用(包含材料费)等运营管理全部费用;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1年。经考核合格和采购人同意后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金额按原中标价计算),最多续签两年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宏业(组长)、李军、唐丽芳、张波、张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陆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五河县境内14个乡镇及农林场站等,供水工程:包括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中继加氯站以及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供水服务设施;五河县境内14个乡镇及农林场站等供水管理到入户水表;委托运营费用包含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中继加氯站以及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的运营电费、药剂费、化验费、人工费、管理费、管网维修养护费用(包含材料费)等运营管理全部费用
2.合同履行日期:1年。经考核合格和采购人同意后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金额按原中标价计算),最多续签两年合同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采购预算:800万元/年
5.采购公告日期:2022年6月27日
6.开标日期: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
8.质量:合格
9.业绩:五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目前在营水厂规模8.5万m³/d,其中:城南水厂供水规模3.5万m³/d,城北水厂供水规模5万m³/d。
10.获奖:①二〇〇三-二〇〇四年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颁发:五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时间:2005年8月;②信用企业,颁发:五河县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领导小组,时间:2006年9月;③2014年度全县征迁拆违大建设工作先进保障单位,颁发:中共五河县委、五河县人民政府,时间:2015年;④2015年度全县征迁拆违大建设工作征迁拆违建设先进保障单位,颁发:中共五河县委、五河县人民政府,时间:2016年;⑤2020年度工业企业纳税大户,颁发:五河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时间:2021年3月
11.项目负责人:汪斌
12.综合评标法得分:87.00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水利局
地址:五河县政府办公楼二楼东侧
联系方式:张童(17755205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西城美墅14号楼14-1
联系方式:仲召辉(0552-5088887、13665524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召辉
电话:0552-5088887、136655247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评审结果一览表
5.投标分项报价表
公告单位:五河县水利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