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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EPC项目招标公告BB2022ZFGCZ1551

发布时间:2022-05-23 浏览次数: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禹会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EPC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2ZFGCZ1551

招标人:蚌埠永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禹会区秦集路西侧,南外环路北侧

实施时间:20226

项目内容:禹会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EPC项目

项目范围、规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最终成果需具备完善使用功能。项目占地面积约175.0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1m²,本次拟建设10栋生产车间、2栋动力车间、2栋原料车间、1栋开闭所和1栋门卫室以及项目范围内水、电、气、绿化和道路等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红线、图纸及设计任务书范围内检测、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包含勘察设计,其中勘察内容占比较小,如果中标单位没有工程勘察资质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另行依法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承担项目的勘察任务,勘察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配电工程、 设备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配套工程、绿化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必须由燃气、供水、供电部门施工的除外)全部内容并满足各种验收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见本项目设计文件、总平面图等材料。

项目概算:39080.78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为38866.81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批准文号:禹发改字【2022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投标活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人员奖项均以牵头人为准。

2)业绩要求:

1)设计:20141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造价超过1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需提供20141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施工:20141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造价超过1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41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 。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同时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41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造价超过1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41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国家一级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0141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造价超过1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20141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则须提供由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余证明文件均不认可;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则需提供图审合格证或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2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2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人员奖项均以牵头人为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 2022 5 23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 20225 23

4.2  开标时间: 2022 6 149 00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2ZFGCZ155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施工组织设计”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永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燕山路966号冠宜大厦二号楼(禹会投资大厦)2408

联系人:葛晨瑶

电话:0552-4010157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

联系人:强硕

电话:0552-2048736

邮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