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B2022WHGCZ0911),招标人为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P53页①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施工企业”荣誉的得 3 分,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荣誉的得 6 分,同一年度仅按最高荣誉计取一次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证书颁发时间须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须提供获奖证书、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疑问:我司①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省级(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业先进企业”荣誉是否等同于“优秀施工企业”?
答:“建筑业先进企业”荣誉不等同于“优秀施工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P55页信用评审1、分值按照市公共资源局、市住建局《关于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引入信用评审的暂行规定》设置。2、投标人信用评审依据,以评审现场(不包括重新评审)查询的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准。3、投标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AAA 的信用评审得满分,AA 的信用评审得信用分的 60%,A 的信用评审得信用分的 30%,其他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信用评审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传投标文件之日本单位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图,作为评审参考。
疑问:与招标文件P53页②投标人具有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 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获奖证书、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信用评审重复,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根据2022年4月29日安徽省印发的 优化营商环境随机抽查内容(十四项)及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最大化的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壁垒,建议取消招标文件P55页信用评审或增加联合体投标 。
答:招标文件P55页信用评审分值按照市公共资源局、市住建局《关于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引入信用评审的暂行规定》设置,与招标文件P53页信用评审不重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P53页企业业绩和信誉及实力第二项企业信誉: ③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所承建(参建不予认可)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直辖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具体称号以各地颁发的奖项名称为准,各地有关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类示范奖项均认可,下同)的得3分,获得过国家级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的得6分。同一项目仅按最高荣誉计取一次得分,累计最多不超过2个荣誉加分,本项最高12分(注: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的时间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疑问:我司2019年、2020 年均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颁发的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020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不到,但可查询到中国建筑业协会。请问是否认可?
答:2018年以来国家级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是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公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名单等相应文件,予以认可。
4、本项目业主单位为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根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制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对投标单位的业绩、奖项、荣誉、信誉等评审时间要求为近8年以来,目的旨在扩大竞争范围,保证重大项目的充分竞争,然而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奖项、信誉时间均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违反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利于项目的充分竞争。
请问是否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制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将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奖项、荣誉、信誉等评审时间年限修订为近八年(2014年1月1日以来)。
答: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只是意见,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资格业绩符合《关于规范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设置并试行菜单化操作的通知》(蚌招标 (2014) 34号)文件规定“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项目的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 年。”相关规定,加分业绩符合《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蚌公共资源局〔2019〕22号)“业绩作为加分条款时规模设置一般最高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业绩设置时限一般不少于5年” 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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