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南圩、北圩堤防加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皖E3-23-2022-0353)

2022-06-06      5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E3-23-2022-0353

项目名称

当涂县南圩、北圩堤防加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水利局文件(马水文【2021124号)

马鞍山市水利局文件(马水文【2021122号)

项目统一代码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当涂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当涂县

建设规模

一、当涂县南圩堤防加固工程位于当涂县境内,南圩段堤防加固包括6.04 km堤防加培、填塘、新建22.12km水泥路防汛道路、10.1km多头小直径搅拌桩截渗墙防渗加固、迎水坡新建预制块护坡2.2km、草皮护坡、拆除重建穿堤涵闸3座等;夹河赵家港段河道疏浚3.2km、新建预制块护坡4.6km及草皮护坡等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的批复。

二、当涂县北圩堤防加固工程位于当涂县境内。本工程加固堤防长13.268km。主要建设内容为:迎水侧土方加培5.55 km、新建13.268km水泥路防汛道路、5.513km多头小直径截渗墙防渗加固、迎水坡新建预制块护坡2.627km、更换闸门1座及拆除重建穿堤涵闸2座等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的批复。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0万元。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作考虑。

监理范围

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要求:

1)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

①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②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3)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③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若有)。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时间为准。(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无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上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是要求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所提供的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职务。

4)“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监理合同监理费1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5)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和资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反映上述业绩指标的内容、总监姓名,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和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完全一致。不符合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项目总监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和项目总监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自20171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③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若有)。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时间为准。(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无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监理合同监理费1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4)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和资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反映上述业绩指标的内容,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和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完全一致。不符合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账户足额转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下载

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620日,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对招标文件

的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0609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网址:http://zbcg.mas.gov.cn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号:1306020938000164101

 

账户2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号:187226095210

重要提示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涂县水利局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      

    编:243100                     

联 系 人:张姣

    话:0555-6724305                 

 

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当涂县白纻山路3993        

    编:243100                  

联 系 人:江玲                 

    话:0555-679713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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