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城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排水系统、中心路等基础设施项目

2022-06-22      60

灵城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排水系统、中心路等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21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城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排水系统、中心路等基础设

施项目已由 中共灵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灵振兴组(2022)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灵城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排水系统、中心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本工程包括:河沟护坡修建、沟底清淤整治、道路及道路加宽、涵管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招标控制价1890281.17

2.6     他:工程施工过程中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部门审定工程价款的97%,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

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具有 水利水电  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2 7 13  9 00

4.2 获取方式:在 ca 锁 登 录 如 下 地 址 :

http://www.hfztb.cn/ESS/memberLogin 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 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919f9b0-e8ba-411d-92cf-ba7e22630f0f&categoryNum=0050010014

地址: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5 层 电话:0557-303032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7 13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7月13日900 分。

6.2 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询价二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汇处万汇城 1#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 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水利局

 

监督科

 

 

0557-6030191

 

宿州市灵璧县奇石大道

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

50 米

 

 

9.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605/SZTPBidder/ login2.aspx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10.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人均不允许到开标现场,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均为电子件,要求前后不一致的以该条为主,其余详见公告附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招,网上投标特别提醒:

1)本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为主持人宣布投标人解密开始起 30分钟内,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2)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

3)投标单位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请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电话”处填写常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以便开评标活动过程中联系及中标通知书领取等相关事宜。 如因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询标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招标文件与“疫情期间开评标及其他注意事项”不一致的以此项为准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 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址: 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张镇长 0557-618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 么工    1815577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么工   张镇长     

电   话:18155772125、0557-6181033(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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