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银山路、弋江路中段、双河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022-08-02      46

灵璧县银山路、弋江路中段、双河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2127)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银山路项目、弋江路中段工程项目、双河西路(滨河路-金山路)道路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备案)名称编号:灵发改审批【2022】4号、灵发改审批【2022】27号、灵发改审批【2022】28号

1.4招标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项目业主: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银山路、弋江路中段、双河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EP-LBGC2022127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P-LBGC2022127

2.5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6建设规模:银山路(钟灵大道—双河路)长385.3米,弋江路中段工程(建设北路—迎宾大道段)长1168.148米,双河西路(滨河路—金山路)长1698.838米;红线宽30米,为新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资为9754.4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综合工程,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7计划工期:总工期3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图审工作。)

2.8招标范围:灵璧县银山路、弋江路中段、双河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详见投标格式)。备注: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不满足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3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负责施工工作1家,负责设计工作1家)。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823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8239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联系电话:0557- 6020484  

地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7.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人:刘主任

   话:1348557054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黄庭福、任雪松、朱泽忠

 话:15209877907、183260019701537545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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