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投标人:
龙子湖区高新电子产业园三期监理项目(项目编号:BB2022ZFGCZ228),招标人为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如下:
答疑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门槛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除门槛业绩外,每增加一个符合门槛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本项满分9分。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总监要求”(2)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以后。
问:2017年至今,同一个总监要完成2个9万平方米大规模的业绩要求有些过高,建议修改为总监业绩以2017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业绩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2: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总监要求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以后。
请问:我公司监理合同面积与工程最后竣工验收的实际面积不一致,请问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实际面积或监理业务手册中的实际面积是否认可或全国建筑平台上的备案实际面积是否认可。
回复:监理合同面积与工程最后竣工验收的实际面积不一致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的实际面积或监理业务手册中的实际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认可。
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专业客服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