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安局”三个基地“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及延期开标的通知BB2022ZFGCZ2521

2022-08-26      3

蚌埠市公安局”三个基地“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

答疑回复及延期开标的通知

(项目编号:BB2022ZFGCZ2521

 

各潜在投标人:

蚌埠市公安局”三个基地“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项目编号:BB2022ZFGCZ2521),招标人为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一、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如下:

答疑1招标文件P58页“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资料至少须能体现以下内容:①网络系统类(含交换机)②安防系统类(含监控摄像机、门禁控制器等设备)③机房系统类(UPS、精密空调等设备或模块化机房建设)④大屏显示系统类(含拼接屏等设备)等内容。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资料未能全面体现上述内容,须另行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1)一般情况下,合同和验收报告无法提现系统内所含设备,请问提供招标或投标清单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不符合,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资料未能全面体现上述内容,须另行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请问,安防系统或会议系统内所含的拼接屏是否算大屏显示系统类?

回复:可以。

答疑2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较多(废标条款),为方便投标人核查,请提供如下格式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已补充原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清单预算价文件为准。原预算价文件作废。

 

答疑3本项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为3047.913427万元(含暂列金260万元,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80万元),招标控制价与招标工程预算造价相同。

招标文件P11,第25项招标控制价中要求“2、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90%,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 1073 )文件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P69,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要求“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招标工程预算造价(不含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75%~90%”。

如上所述,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其投标报价必须要低于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即招标控制价)的90%,而低于90%又要求投标人作出异常低价的澄清或者说明,二者之间有冲突,建议修改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

回复3:根据1073号文精神,异常低价并不等同于废标,请投标人按1073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疑4招标文件P3资格要求中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质疑:请问建筑智能化专业是否符合机电类相关专业要求?

回复4:符合。

答疑5招标文件P3资格要求中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问题:请问职称证上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是否符合机电类相关专业要求?

回复5:不符合。

答疑6招标文件第3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疑问:早期颁发的职称证书上面不具体体现专业,请问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结合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是否认同。

回复6:不认同。

答疑72.一卡通管理系统推荐品牌:达实智能、海康威视、浙大中控。

疑问:浙大中控是做楼控能耗的厂家,不做一卡通产品,此处是否书写错误?

回复7:以招标文件为准。

答疑8多媒体会议系统推荐品牌如下表所示:

序号

系统

推荐品牌

1

多媒体会议系统

发言系统

斯尼克、纽富、鸿合

2

电子桌牌系统

l  乐访、奥荣、锐进

3

音频扩声系统

斯尼克、纽富、鸿合

4

舞台灯光

斯尼克、纽富、鸿合

疑问:经询价得知多媒体会议系统推荐品牌中鸿合不做会议发言、音频扩声系统、舞台灯光;电子桌牌系统推荐品牌乐访网上找不到,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系统

推荐品牌

品牌疑问

1

多媒体会议系统

发言系统

斯尼克、纽富、鸿合

鸿合不做发言系统

2

电子桌牌系统

乐访、奥荣、锐进

乐访网上找不到此品牌

3

音频扩声系统

斯尼克、纽富、鸿合

鸿合不做音频扩声系统

4

舞台灯光

斯尼克、纽富、鸿合

鸿合不做舞台灯光

建议重新调整品牌。

回复8经核,鸿合满足招标要求,多媒体会议系统推荐品牌按照下表进行调整。

序号

系统

推荐品牌

1

多媒体会议系统

发言系统

斯尼克、纽富、鸿合、ITC

2

电子桌牌系统

台电、奥荣、锐进

3

音频扩声系统

斯尼克、纽富、鸿合、ITC

4

舞台灯光

斯尼克、纽富、ITC

 

答疑9无线通讯系统推荐品牌:万格、海格恒通、优能。

疑问:经我司询价了解,海格恒通不满足参数无法报价;优能没有入围安徽公安库也无法报价;推荐品牌中只有万格能够报价,且设备报价高于控制价。

建议重新调整品牌。

回复9经核,所推荐三个品牌技术参数均满足招标要求,且不仅限于推荐品牌参加投标,所投品牌满足技术需求书要求,均可参与投标。

答疑10智能照明系统推荐品牌:诺雅、视声、罗格朗。

疑问:诺雅在网上都不到此品牌。

建议重新调整品牌。

回复10经核,诺雅满足招标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答疑11室外亮化推荐品牌:广州胜亚、勤上光电、广州雅江、鹤山银雨。

疑问:经我司询价了解,推荐品牌中鹤山银雨品牌已经不做了;广州胜亚和广州雅江参数不满足无法满足;推荐品牌中只有勤上光电能够满足,具有品牌倾向性。

建议重新调整品牌。

回复11不做品牌要求,满足国标即可。

答疑12招标文件P60各系统主要设备及材料品质如下:

疑问:表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参考品牌表,但招标文件中并未找到参考品牌表。建议补充。

回复:推荐品牌详见技术需求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答疑13我司预参加蚌埠市公安局”三个基地“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BB2022ZFGCZ2521)投标,研读招标文件后有以下疑问:

疑问:若出现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和图纸不一致情况,请明确是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回复13投标时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特征描述以技术需求书为准。

答疑14疑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参数和技术规范书中参数不一致时,请明确参数以哪个为准?

回复14投标时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特征描述以技术需求书为准。

答疑15P58页企业业绩要求能体现:①网络系统类(含交换机)②安防系统类(含监控摄像机、门禁控制器等设备)③机房系统类(含UPS、精密空调等设备或模块化机房建设)④大屏显示系统类(含拼接屏等设备)等内容。

疑问:由于每个项目对系统子目划分不尽相同,以上系统及设备要求可能包含在其他系统中,例如安防系统类、多媒体教学、多媒体会议这些系统内包含拼接屏设备、一卡通系统包含门禁控制器,综上:业绩内可体现拼接屏等设备、门禁控制器等设备是否得分?

回复15:可以。

答疑16致: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对项目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三个基地“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BB2022ZFGCZ2521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仔细的研读后,现有以下疑问,请给予明确答复,为感!

招标文件第160页提供了完成的“(8)分部分项工程上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但在预算清单中的“15 综合单价分析表(无子目)”缺没有具体的材料费明细作为参考,为了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报价的各种要求以及合理性,请提供预算价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做为投标报价参考。

招标文件第160页“(8)分部分项工程上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16已补充原招标控制价文件缺少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清单预算价文件为准。原预算价文件作废。

答疑17请明确本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是否需要填报具体的品牌及型号?是否投标人只需根据电子版投标软件技术标中“使用参考品牌的承诺及质保期延长的承诺”章节承诺即可,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品牌及型号?

回复17投标时需要填报具体的品牌及型号。

 

答疑18技术规范书中第226页、第231页中提到“高清会议摄像机”的推荐品牌为“台电、宝林、索尼”。据我司了解,市场上没有“宝林”品牌摄像机,深圳市保凌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会议摄像机的生产厂家,因此,推荐品牌内宝林建议更改为保凌。

回复18推荐品牌变更为:台电、保凌、海康。

答疑19询疑一:蚌埠市公安局三个基地智能化项目技术需求书中多媒体会议系统中:高清会议摄像机一项的推荐品牌范围为台电、宝林、海康。

经我司市场询价过程中,深圳市保凌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会议摄像机的生产厂家,品牌是保凌。经过我司确认市场上也没有宝林品牌的摄像机。请贵单位查证,确认“宝林”是否为笔误,更正为准,谢谢。

回复19:推荐品牌范围修改为:台电、保凌、海康。

答疑20本项目交标时间为202295900分,由于本项目的工程量较多,时间较赶,为保证完成投标质量,我司建议本项目交标时间往后延期至2022916日。

回复20具体以答疑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答疑21会议发言系统、音频扩声系统的参考品牌为“斯尼克、纽富、鸿合”,其中鸿合只做智慧屏等智慧教室设备,没有完备的会议发言系统、音频扩声系统设备,建议更换为ITC

回复21:推荐品牌调整为“斯尼克、纽富、鸿合、ITC”。

答疑22清单和图纸数量、设备不一致时以哪份文件为准,请明确?

回复22投标时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特征描述以技术需求书为准。

答疑23合同条款疑问:

疑问:合同专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过程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形象进度,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产值的80%采取按季度支付。”

建议:本进度款的付款周期较长,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我司建议本条款修改为:过程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形象进度,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产值的80%采取按月支付。承包人应于每月填报已完成产值报表(含工程量计算底稿、报表格式按发包人要求),经总承包位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项管单位及发包人原则上分别在3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后,发包人收到经跟踪审计单位确定的审报告之日起30天内支付本部分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通过,并在提交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下3%工程款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回复23:改为按月支付,具体语言表述以合同签订为准。

答疑24疑问:合同专用条款12.4.4中关于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约定条款。我司建议增加该条款修改为: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执行通用条款)

回复24以招标文件为准。

答疑25疑问:合同专用条款15.2缺陷责任期中“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不低于三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实际质保期按照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质保期为准。”

根据“缺陷责任期”的相关约定,我司建议关于缺陷责任期的修改为不超过24个月。

回复25:本项目要求质保期为不低于三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实际质保期按照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质保期限为准。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

答疑26疑问:合同专用条款20.4中关于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解决方式,建议修改为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26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延期开标的通知

1、本项目原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95900分。现将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9131000分。(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由于项目延期,现将提出疑问及疑问澄清的时间调整如下:

提出疑问时间调整为202283117:00前;疑问澄清时间调整20229217:00前。

 

 

 

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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