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防控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终止公告

2022-09-07      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2WHCGZ1341

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防控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因在质疑期限内收到供应商对评标结果的质疑,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部分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条“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之规定,取消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将重新组织采购,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五河县淮河路西段

联系方式:1815898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五河县城关镇星河国际新座6-105 

联系方式:18905525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厚政(采购人代表)、高成美(采购机构代表)

  话:18158985728(采购人代表)、18905525209(采购机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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