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朝阳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LBGC2022144 )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朝阳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宿州市灵璧县朝阳镇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审批[2022]3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人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点: 灵璧县境内 。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朝阳中心幼儿园新建1#楼、2#楼、晨检室、隔离室,围墙、铁艺大门,混凝土地坪等;其中1#楼建筑面积1001.73M2,2#楼建筑面积1482.60M2, 均为三层框架结构;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灵璧县朝阳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单体如下:
序号 |
单体名称 |
内容 |
单体控制价(元) |
1 |
灵璧县朝阳中心幼儿园 1#楼及附属设施 |
含1#楼、1#楼晨检室及隔离室 |
2134281.46 |
2 |
灵璧县朝阳中心幼儿园 2#楼及附属设施 |
含2#楼、2#楼晨检室、2#楼室外管网、附属围墙、附属道路 |
3873022.31 |
注: 各投标单位报价时,各单体之间下浮率之差不得大于 2% (含 2%)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如有两个单体,一个单体报价为该单体控制价的 95%,另一单体报价必须在该单体控制价的 93%~97%之间) 。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2.7招标控制价: 6007303.77 元 。
2.8付款方式:基础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30%,返还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的30%;主体全部完成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返还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的 20%,所有余下部分工程建设进度诚信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留足中标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后全部返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量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9其他:特别提醒: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存入中标价款的30%(转账或现金)【四舍五入取整(万元)】至双方共管账户作为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含履约保证金),逾期不存款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至第三中标候选人逾期不存款则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29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进行,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0557-6020484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
7.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上发布。
招标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灵城镇 地 址: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 郭朋朋
电 话: 0557-6036890 电 话: 18110708586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810293454@qq.com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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