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七里、龙河安置区幼儿园装修工程(EPC)

2022-10-28      71

宿州经开区七里、龙河安置区幼儿园装修工程(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2022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经开区七里、龙河安置区幼儿园装修工程(EPC)(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经开区七里安置区内、龙河安置区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装修总建筑面积约6700m2,其中七里安置区幼儿园3800m2龙河安置区2900m2,总投资约500万元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不在设计周期内;施工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测量(初测、定测)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消防工程)、图纸审查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1)设计:平面图范围内的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测量(初测、定测)及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消防工程)及图纸审查;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装饰、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智能化、消防、装修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设备、附属设备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4.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4.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4.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基础设施的接驳;

4.5场地室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 100%

2.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注: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提供人员相关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所在投标单位开标日所在月份上推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111809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1809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技科

0557-3048494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                址: 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 2#楼8楼 

人:时局                                   人: 史竟成

   话:0557-3931105                             话: 18205571788

                                               件: 8212063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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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备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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