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宿州钱营孜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2〕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2136
2.3 建设地点: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场地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1×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9434万元
2.6 计划工期:672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4《里程碑进度计划》。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土建、安装等)、调试总承包方式(EPC)。自初步设计起,至机组投入商业运行、通过达标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量保证期满止所需的全部工作(发包人已经明确另行委托的子项除外)。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1台超超临界二次再热100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主辅设施和厂内输储煤系统、厂内外再生水供水系统(含一、二期厂区内涉及的一期再生水供水管线改造)、一期至二期辅汽供汽系统、因外线工期延误等原因从一期引接调试电源、进场道路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土建、安装等),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售后服务等,以及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1×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涵盖的所有子项工程(发包人已经明确另行委托的子项除外)(技术规范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之处以技术规范书为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国内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EPC总承包业绩和独立承担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设计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分别由4名独立的负责人担任,均不得互相兼任。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设计总负责人的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安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4)安全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安项目安全经理的业绩。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均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全部冻结事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如为联合体,则仅对牵头人要求)。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提供承诺)。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承担的项目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提供承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除特别说明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第3.1款、3.6款第(1)项、3.6款第(2)项要求。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同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4.5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9时00分。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参考如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4.7开标时核对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采购部 |
0551-62225933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 |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邮 编:234000
联 系 人:盖先生(商务) 李先生(技术) 陈先生(进厂事宜咨询)
电 话:0557-3756737 0557-3756750 0557-3756787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507室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付如涛(13855169113)、刘振乾、周宏彬
电 话:0551-65199544、65199537、65199536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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