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投标人: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外科楼改造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编号BB2022SHGCZ1641),招标人为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现我单位发布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如下:
1.技术规范书中第31页汇聚交换机主机要求“7. 为保证兼容性与统一管理,本次采购的设备能被现网SDN控制器所纳管”, 这样就限定了投标人只能使用现网SDN控制器品牌的产品参与投标,具有唯一性,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
2.技术规范书中第31页汇聚交换机主机要求“8.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质保”;根据上面第1条的疑问,这个有品牌唯一性问题,容易被厂商控标;并且与招标文件第2页第2条中2.6项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有冲突,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
3.技术规范书中第31页内网48口接入交换机,第37页外网24口接入交换机、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第38页专网24口接入交换机均要求“支持内置网络管理软件,图形化操作的方式,实现对网络的统一运维及管理”,这项参数只有华三品牌产品能满足,具有唯一性,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
4.技术规范书中第31页内网48口接入交换机,第37页外网24口接入交换机、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第38页专网24口接入交换机均要求“支持Telemetry功能,结合运维平台可实现网络质量回溯,故障排查,风险预警等功能,提供官网截图”,这项参数只有华三和华为品牌产品能满足,不满足三家,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
5.技术规范书中第31页内网48口接入交换机,第37页外网24口接入交换机、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第38页专网24口接入交换机均要求“支持OPENFLOW 1.3标准”,由于OPENFLOW功能不能单独使用,是结合SDN控制器使用的,此次招标没有配置SDN控制器,需要结合现网SDN控制器使用,这样就限定了投标人只能使用现网SDN控制器品牌的产品参与投标,具有唯一性,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
6.技术规范书中第37页外网汇聚交换机主机,第38页专网汇聚交换机均要求“6.支持安全模块,支持入侵防御、负载均衡等功能,提供官网截图”, 这项参数要求只有华三品牌产品能满足,具有唯一性,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
7.技术规范书中第37页外网汇聚交换机主机要求“7. 配置双电源,双风扇,提供24个千兆光口、8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接口”这个配置只有华三和锐捷品牌产品能满足,不满足三家,建议修改为“配置双电源,双风扇,提供24个千兆光口、4个万兆光接口,可根据需要配置千兆电口模块”。
答:同意修改。
8.技术规范书中第35页无线控制器授权扩容要求“现有肿瘤楼无线控制器管理授权扩容,本次扩容无线AP管理数授权满足本次项目使用”,按照此项要求,投标人只能选择现有肿瘤楼无线控制器的品牌参与投标,具有唯一性,建议修改为“配置无线控制器,无线AP管理数授权满足本次项目使用”。
答:同意修改为“配置无线控制器,无线AP管理数授权满足本次项目使用”。
9.技术规范书中第35页分布式主AP要求“3.支持物联网扩展,单端口最少支持10个物联网模块的扩展,满足ZigBee/RFID/BLE/LoRa/UWB等主流物联网模块的扩展”和“4.配置双交流电源”,这2项参数只有华三品牌产品能满足,具有唯一性,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
10.技术规范书中第35页分布式分AP要求“5. 支持2个10/100/1000M电口,其中1个电口支持对外供电,可用于扩展物联网,单设备支持同时扩展≥3个物联网模块,满足不同物联网业务接入的需求”, 此项参数只有华三品牌产品能满足,具有唯一性,建议修改为“支持2个10/100/1000M电口”,删除“其中1个电口支持对外供电,可用于扩展物联网,单设备支持同时扩展≥3个物联网模块,满足不同物联网业务接入的需求”。
答:同意修改。
11.技术规范书中第62页,一卡通平台管理软件技术参数”6.为实现一卡通用、统一账户,为实现一卡通用、统一账户、严控访客,一卡通管理平台、门禁系统、水控系统,须同一品牌”,在技术规范书中第138页中的品牌推荐表中针对一卡通子系统的第5和低6项的推荐品牌中,只有2个品牌是同一品牌,同一品牌推荐少于3家,并且不同的品牌也可以使用同一个一卡通管理平台,建议修改为“门禁系统和水控系统可以兼容在同一个一卡通管理平台下使用”。
答:门禁系统和水控系统可以兼容在同一个一卡通管理平台下使用,但水控系统不限于此平台下使用。
12.招标文件中第173和183页技术参数响应表,该表格中的前3项参数为单一品牌要求,第4项参数要求只有华三品牌产品能满足,具有唯一性,建议删除。
答:删除第1、4项,投标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表修改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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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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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设备类型 |
投标人所投品牌 |
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 |
需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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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线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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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主AP与分AP须为同一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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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网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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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交换机、48口接入交换机和光纤模块必须是同一品牌 |
13.根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格式内容“商务文件”和“技术标”中,其他材料项里面要求重新制作放入一遍招标文件内“商务标”和“技术标”内容。按此格式要求重复导入投标文件会增加投标文件文件大小,影响生成后投标文件上传。建议“商务文件”和“技术标”中其他材料项导入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取消重复导入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内容。
答:“商务文件”和“技术标”中其他材料项可以只放未导入其他端口的材料。
14.招标文件中三附件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基础上,须按下表提供品牌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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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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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设备类型 |
投标人所投品牌 |
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 |
需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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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汇聚交换机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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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兼容性与统一管理,本次采购的设备或下联用户须能被现网SDN控制器所纳管,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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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线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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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主AP与分AP须为同一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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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网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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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交换机、48口接入交换机和光纤模块必须是同一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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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4口接入交换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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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置网络管理软件,实现对网络的统一运维及管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表要求填写所投产品设备品牌及型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表视为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1)提供证明文件,只是需要提供此表中四项,还是针对所有系统中品牌和型号?请招标人明确?
蚌埠市关于反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设置隐形壁垒等不合理限制问题的提示文件中第七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文件精神。
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表要求填写所投产品设备品牌及型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表视为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此要求已经指定品牌、证明材料等要求,否则作为废标,明显和此文件精神相悖,设置了隐形壁垒,建议更改为标后提供。
答:投标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表的修改详见第12条。
15. 资格条件中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而在三附件中,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6.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外科楼改造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人工费评审,机械费用评审,但是人工费总和机械费用总和没有体现,请提供。
答:预算价文件中已提供“人材机汇总表”。
17、招标文件第41页投标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表中要求,汇聚交换机主机、24口接入交换机要实现统一管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此项仅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可能会有部分潜在投标人虚假响应。部分投标人自身技术实力有限,在不依托网络设备厂家的情况下无法达成与现网SDN设备的对接,进而无法保证兼容性与统一管理。
因此建议本项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厂家原厂承诺书。”以避免部分投标人虚假应标。
答:详见第12条。
18、招标文件第41页要求“投标人需对“5、品牌及技术要求”中所有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并按投标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表提供证明材料”。
目前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资料的仅有网络系统,且只是要求投标人承诺可以对接现有网络,无法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响应招标参数。
本项目中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这类基础系统,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未实质性响应招标参数,会造成后期院方网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诸如网络卡顿、断网、高延迟、传输速率低等一系列问题。
另外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本项目系统需与医院原有系统互联互通。

如综合安防系统、一卡通系统、病房呼叫系统这类应用系统,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未实质性响应招标参数,则无法保证产品质量,更无法做到与医院现有系统互联互通。
建议,招标人明确各类系统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响应。
19. 招标文件P41三附件-三、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基础上,须按下表提供品牌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分布式主AP与分AP,汇聚交换机、48口接入交换机和光纤模块产品为同一品牌相应证明材料是否提供承诺书即可?

答:投标人所投品牌一栏,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品牌,如有多个品牌,逐一列举;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一栏,以投标人所投产品具体规格型号为准,如产品设备有多个规格型号,需逐一列举;是否响应一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响应”或“不响应”;产品证明材料,以备注栏中要求为准,如出现虚假响应情况或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无法提供真实的本表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在响应一栏填写响应的基础上,按备注栏要求查验所投品牌一栏与所投产品型号一栏,如符合备注栏要求(同一品牌),即视为满足。
20. 外科楼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外科楼业务是否正常运行?
答:外科楼已停用。
21. 技术规范书关于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控制器授权扩容介绍:现有肿瘤楼无线控制器管理授权扩容,本次扩容无线AP管理数授权满足本次项目使用。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肿瘤楼无线控制器品牌及型号。
答:详见第8条。
22. 技术规范书关于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关于分布式分AP介绍: 为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次采购无线设备必须同一品牌。
请问这句话意思是否为仅指所有分AP为同一品牌,还是指所有无线覆盖下所有设备为同一品牌,例如AP、出口预警器、新生儿脚环等均为同一品牌?
答:分布式主AP和分AP须为同一品牌。
23. 招标文件里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书内并不完全一致,例同一款设备在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书内计量单位不一致、参数不完全一致,请问是否完全按工程量清单参数为准。
答:除本项目答疑澄清内容外,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书不一致之处以工程量清单参数为准。
24. 视频监控系统中操作台有没有具体参数要求?是否按技术规范书内机房工程中操作台参数执行?
答:按照技术规范书内机房工程中操作台参数执行。
25. 招标文件第8页第25条招标控制价: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的 90%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件进行处理。
当投标报价低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的 90% 时,须作出的澄清或说明是否有具体格式要求?
答:投标人作出的澄清或说明无具体格式要求。
26.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 市函〔2020〕1073 号)文件内容第三条指出: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因该项目属于智能化安装项目,是否无该条件限制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7. 门禁系统门禁控制器响应性能:系统主要操作响应时间<1秒, IC卡识读感应距离>7cm,投标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此参数非国家要求强制检测参数,建议取消投标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要求。技术规格书中提及到的技术厂家资料是否能中标后提供?
答:删除“投标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的内容,投标人提供响应即可。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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